Odaily星球日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 2026 年 9 月 30 日起施行。办法明确,除金融机构及依法受托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外,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或便利,明确将虚拟货币发行交易、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等纳入非法金融活动范围。
Odaily星球日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 2026 年 9 月 30 日起施行。办法明确,除金融机构及依法受托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外,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或便利,明确将虚拟货币发行交易、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等纳入非法金融活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