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税务局通报:居民漏报境外所得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665.9 万元

2025-11-13 / 0 阅读

吴说获悉,四川税务部门基于税收大数据发现境内居民李某存在境外收入未申报疑点,经提示与政策辅导后,其已补充申报并依法补缴税款、滞纳金合计 665.9 万元。官方提醒:居民个人取得中国境外所得,应于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申报纳税;未按期或未如实申报属违法,除需补税并加收滞纳金外,情节严重可被立案检查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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